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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澄自然资告字〔2021〕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镇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澄迈县人民政府批准,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挂牌出让编号为2712-201418-1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概况:

  二、竞买人资格:(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属境外机构(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加竞买的,按照规定需要提交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竞买人及申报项目须符合严格按照澄迈县产业规划要求开发建设。(二)具有下列行为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挂牌出让:1.在澄迈县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的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2.在澄迈县范围内有闲置土地,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商品住房、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3.鉴于该宗地属于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已经处置到位并组织供应的土地,原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人不能参加本次挂牌出让。(三)竞买人需为医疗技术企业且具备心脑血管专科医院项目经验,心脑血管专科医院项目经验指2021年以前有过在行政部门立项备案的项目。

  三、竞买申请和登记:有意竞买者请于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24日到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3号窗口(土地矿业权交易)或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土地交易所咨询和领取《澄迈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并按挂牌出让手册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报名时,竞买申请人应缴交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4日下午5时前(以实际到账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符合申请条件的,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2021年11月24日下午5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挂牌报价时间和地点:

  (一)挂牌起始时间:2021年11月16日上午8:30。

  (二)挂牌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6日上午10:30。

  (三)受理挂牌报价时间:上午8:30至11:30和下午2:30至5:30(工作日)。

  (四)挂牌地点: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

  (五)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报价阶段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等其他方式报价。

  五、其他事项:(一)该地块土地收回工作已完成,土地权属清晰,已与被收地单位签订了《收回国有土地补偿协议书》,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等款项已补偿到位。目前该宗地的地上附着物已清表、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地块周边可以满足施工建设所需的水、电供应,相关设备、机械可以进场施工,具备净地出让的条件。经核查,该宗地属于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已经处置到位并组织供应的土地。该宗地上建设一栋面积为2968.49平方米的建筑物,原县国土资源局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但该建筑物尚未完善规划报建等相关手续。(二)该地块符合澄迈县总体规划,属于省级产业园区开发边界范围内,用地年度计划指标已列入我县2021年非农业建设用地计划,并已依法获得批准。该地块将用于建设心脑血管专科医院项目。经查询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该地块不在系统污染或疑似污染地块范围内。该宗地项目建设采用装配式建造,具体按照我省装配式建筑相关规定和澄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要求执行。该项目用地已开展节地评价工作,并编制节地评价报告。该宗地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项目建设前须按规定组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采取措施防治地质灾害。(三)根据《海南省建设用地出让控制指标(试行)》(琼国土资规〔2018〕7号)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属我县非省级六类产业园区医疗健康产业,按规定项目达产时投资强度不低于7500万元/公顷(500万元/亩),税收不低于525万元/公顷/年(35万元/亩/年),产值不低于5250万元/公顷/年(350万元/亩/年),鉴于该控制指标第八条“医疗健康产业和文化体育产业的控制指标,经市县人民政府议定,可以按照不低于本控制指标设定相应指标的70%确定”规定以及《投资协议书》第四条第六款的约定,上述投资强度、税收和产值可按照相应指标的70%确定,即项目达产时投资强度不低于5250万元/公顷(350万元/亩),税收不低于367.5万元/公顷/年(24.5万元/亩/年),产值不低于3675万元/公顷/年(245万元/亩/年),项目达产时间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的5年内,以上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于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四)该宗地现有地上建筑物2968.49平方米,地上建筑物连同土地使用权一并挂牌出让,竞得人需在缴付土地出让金的同时另支付地上建筑物价款689.5802万元,地上建筑物由竞得人自行完善相关手续。(五)竞买申请人在竞买报名时须缴交竞买土地保证金2857万元、地上建筑物保证金689.5802万元,挂牌成交当天,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标的物包括土地使用权以及该宗地上建筑物,并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定金为成交价的10%。竞买保证金在合同生效后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土地出让价款,受让人应当在出让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内付清土地出让金。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可根据成交确认书到县国资局办理地上建筑物移交手续。(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七)成交价款不含各种税费,挂牌交易服务费按有关规定收取。(八)非澄迈县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在竞得土地后5日内在澄迈县注册成立法人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由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与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九)受让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严格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进行开发建设。涉及水务、绿化、环保、消防、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和海南省的有关管理规定。(十)竞得人须按照4亩一个招工指标解决失地农民就业问题。(十一)该宗地在挂牌成交后,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之前,竞得人要与澄迈县招商局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澄迈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联系人:吴先生、徐先生,电话:0898-67629310、67629052。

  查询网址:http://zw.hainan.gov.cn/ggzy/。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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