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委托,定于2021年11月24日上午10时在我公司拍卖厅公开拍卖:屯昌县人民法院(2016)琼9022执272号之九及十一《执行裁定书》项下部分权益,即:拍卖标的位于屯昌县海榆中线公路91公里处厂区,包括土地使用权(面积:31,000m2)及全部地上附属物;位于屯昌县海榆中线公路80公里处厂区,包括土地使用权(面积:159,566.65m2)及除机器设备以外的其它地上附属物。本次拍卖标的按现状整体净价转让,即处置过程涉及本次及前手交易过程本应由委托人承担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等。参考价:人民币13,415万元整;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000万元整。
以下人员不得竞买上述资产: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拍卖标的涉及的债务人管理人员以及参与拍卖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与参与拍卖标的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拍卖标的涉及的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拍卖标的原债权文件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受资产所在地现行限购政策限制的主体;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拍卖标的的主体。
标的展示时间:自见报之日起至11月23日止
办理竞买手续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3日17:00前(以竞买保证金到账为准)
拍卖单位:海南华生拍卖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丽晶路9号丽晶温泉海景花园听涛居15A
电话:68598868 13519892888
委托方监督电话:0898-68623077 68665582
委托方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123-8号信恒大厦17-18层
财政部驻海南专员办监督电话:(0898)66719286 667136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