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南国都市报 |南海网 |南岛晚报 |证券导报 |法制时报 |海南农垦报 返回首页
2021年11月27日 星期六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10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东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6日对外发布,广东省将从12月1日起调整提高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此次调整仍保持四类标准

  广州、深圳执行一类标准

  广州市调整为2300元/月,深圳市调整为2360元/月,两市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均为22.2元/小时。

  二类标准调整为1900元/月

  执行地区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1元/小时。

  三类标准调整为1720元/月

  执行地区为汕头、惠州、江门、湛江、肇庆,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0元/小时。

  四类标准调整为1620元/月

  执行地区为韶关、河源、梅州等10个市,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1元/小时。

  通知要求

  健全最低工资和支付保障制度,推动将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制度保障范围。督促企业向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

  通知明确

  实行计件工资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据新华社广州11月26日电)本版制图/杨千懿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第003版: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第004版:要闻
   第005版:深读·海南
   第006版:专题
   第007版:关注2021海南国际旅游岛欢乐节
   第008版:本省新闻综合
   第009版:中国新闻综合
   第010版:中国新闻综合
   第011版:世界新闻综合
   第012版:文化周刊
我国物价走势如何?
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 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胰岛素降价48%
广东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起底网络电商广告“极限词”问题
福建平潭开通 直航台湾集装箱班轮航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