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现发布《2022年第一季度海南省生态环境质量公报》。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4月
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优良,优良天数比例为99.9%,其中优级天数比例为89.9%,良级天数比例为10.0%,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0.1%,无中度及以上污染天。与去年同期相比,全省优良天数比例上升0.5个百分点,优级天数比例上升21.9个百分点。19个市县中,文昌市和东方市受O3影响各出现1天轻度污染,优良天数比例均为98.9%;其余17个市县优良天数比例均为100%。
全省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PM2.5浓度为13微克/立方米,PM10浓度为24微克/立方米,O3浓度为99微克/立方米,SO2浓度为4微克/立方米,NO2浓度为7微克/立方米,CO浓度为0.8毫克/立方米,均符合国家一级标准。与去年同期相比,主要污染物PM2.5、PM10、O3浓度分别下降35.0%、29.4%、16.1%,SO2、NO2和CO浓度在低浓度水平下波动。
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193个省控监测断面(点位)的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94.9%,同比上升3.8个百分点;劣Ⅴ类比例为1.0%,同比下降1.1个百分点。19个市县中,文昌市水质轻度污染,东方市水质良好,其余17个市县水质为优。
省控河流水质为优,水质优良比例为94.4%,Ⅳ~Ⅴ类比例为4.2%,劣Ⅴ类比例为1.4%。其中,南渡江、昌化江、万泉河流域和西北部、南部、南海各岛诸河水质为优,东北部诸河水质为良好。141个监测断面中,珠溪河河口、塔洋河田头桥断面水质重度污染;罗带河罗带铁路桥断面水质中度污染;东山河后山村、巡崖河龙湖镇、文教河坡柳水闸、北门江侨植桥、保亭水新星农场等5个断面水质轻度污染,其余断面水质优良。超Ⅲ类断面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断面超标率均为2.8%。
省控湖库水质为优,优良湖库个数比例为95.1%,Ⅳ类比例为4.9%,无Ⅴ类和劣Ⅴ类湖库;轻度富营养的湖库3个。41个主要湖库中,高坡岭水库和湖山水库水质轻度污染、轻度富营养;深田水库水质良好,但呈轻度富营养状态;其余湖库水质优良、呈中营养状态。超Ⅲ类点位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总磷,点位超标率分别为3.8%、1.9%、1.9%。
城镇内河(湖)水质状况
全省监测评价的88个城镇内河(湖)水体104个断面(点位)中,87个断面水质达到相应水质目标,达标率为83.7%,同比下降2.6个百分点。劣V类断面有16个,占15.4%,同比上升3.6个百分点。主要超标指标为氨氮和总磷,断面超标率分别为13.5%和11.5%。
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全省32个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水质达标率为100%,同比持平;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标准,符合国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要求。
主要森林旅游区空气负离子水平
全省主要森林旅游区空气负离子浓度处于较高水平,霸王岭、尖峰岭、五指山、七仙岭、铜鼓岭、亚龙湾、吊罗山、呀诺达8个主要森林旅游区空气负离子平均浓度分别为3608个/立方厘米、3894个/立方厘米、3560个/立方厘米、3393个/立方厘米、2876个/立方厘米、1829个/立方厘米、2839个/立方厘米、3811个/立方厘米,均优于世界卫生组织规定清新空气1000~1500个/立方厘米的标准,对人体健康有利。
注:1、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每月监测一次,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每季度监测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