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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措施支持工业企业扩大投资和技改提质
满足条件企业每年最高可获3000万元奖补

  本报讯 (记者邵长春)为推动工业企业扩大投资、技术升级改造提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近日会同省财政厅研究制定并印发了《海南省支持工业企业扩大投资和技改提质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满足条件企业每年最高可获得3000万元奖励补贴。

  《细则》共五章十六条,对支持工业企业扩大投资和技改提质奖补资金的定义、部门职责、奖补方式与标准、申报条件与程序、绩效管理与监督检查、执行期限等作了全面规定。

  《细则》规定,对先进制造业、油气开采项目年度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照其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励。对项目年度实际完成投资使用银行贷款,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0%贴息,给予最高2000万元补贴。每家企业每年奖补合计不超过2000万元。项目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超10亿元(含)的,每家企业每年奖补合计不超过3000万元。

  对符合智能化升级、集群化发展、服务化延伸、绿色化转型、安全化管控等支持方向,技术升级改造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照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贴。对企业通过融资租赁引进设备进行技术改造的,按照一年期融资租赁费50%给予最高1000万元技改补贴。

  对入选工业强基工程等国家高精尖端制造强国计划并成功实施成果转化的实体项目,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对获得国家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国家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绿色工厂等试点示范的企业,给予200万元奖励。对获评省工业互联网应用优秀案例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

  申报企业的项目需在海南省内实施,纳入海南省统计。且企业申报奖补年度未获得其他同类省级财政资金支持,且中央、省和市县累计奖补资金不超过项目投资额。

  奖补采取事后奖补方式,自2023年起每年对上一年度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奖补。每年3月底前,省工信厅向市县发布申报通知,在该厅门户网站和“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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