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在2015年8月至2019年1月依法扣押但至今未前来接受处理且无主认领的29辆客车予以公告,具体车牌号码如下:
琼A36587、琼B16992、粤BQ3053、粤BY9361、琼A37790、粤C21611、琼A33860、琼A52567、琼B16223、琼A39298、粤BCH373、琼B17565、琼B13287、琼A37081、琼A11346、粤BY1820、琼B12373、粤BEZ327、琼D41041、琼A31007、琼B18257、琼C3D966、琼B30303、琼A12078、琼C14941、琼B07275、琼B20095、粤BCH320、桂C25151。
请以上车辆当事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到海南省道路运输局法制科(海口市龙华区海运路16号省交通运输厅直属单位联合办公楼314室)接受处理。逾期未处理的,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作报废处置。
海南省道路运输局
2022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