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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增强微观主体活力方面,《实施意见》提出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调整,加快国有资本进一步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推进省属国企整合发展,增强企业竞争力、创新力和资本运营能力。稳步推进自然垄断行业改革,优化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制度环境。
在夯实市场经济基础性制度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全面完善产权制度,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机制,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审慎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管理。全面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在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的要素市场,推进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对于土地要素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换、人才要素流动便利机制以及利率市场化改革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同时,《实施意见》还提出群众关注度较高的民生领域相关措施,比如推进老年友好城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推行全省统一的居住证制度;构筑多主体供给、更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