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资规美兰〔2022〕451号
符连金向我局申请补办位于海口市美兰区大致坡镇新东中街8号,宗地四至为:北至新东中街,东至黄有德用地,南至巷道, 西至符策保用地,土地总面积为143.4平方米的大致坡国用(92)字第045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权人为黄学金(已故),经调查,上述《国有土地使用证》已登报挂失,现通告注销,该证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凡对此有异议者,请自本通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美兰分局提出书面申述。逾期无异议,我局将依法给黄学金的合法继承人补发上述宗地的《不动产权证书》。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7月8日
(联系人:美兰分局 陈艳;联系电话: 6579663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