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绿宝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你司名下土地证号为万国用〔1999〕字第0090083号、0090081号、0090022号3宗土地经调查,被认定为闲置土地,我市政府作出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无偿收回上述3宗土地使用权的决定书经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你司,现依法予以公告送达:
经调查核实,你司自取得上述3宗土地使用权后没有按规定动工开发建设,造成土地闲置满两年以上,闲置原因系企业原因,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海南省闲置土地认定和处置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市政府作出《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万府收字〔2022〕6号、7号、8号),依法无偿收回上述3宗土地使用权。
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上述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决定不服,可自收到上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海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7月13日
(联系人:吴毓虎 联系电话:622280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