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自然资告字〔2022〕7号
经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位于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辖区三月三大道和环城东路交界处西面,编号为QZ-2021001号壹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以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
(二)竞买申请人须单独申请,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申请竞买:
1.在海南省内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
2.在海南省内拖欠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利息等行为的。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8月10日到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征收与开发利用权益股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并按挂牌手册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报名及缴纳竞买保证金时间:2022年7月15日至 2022年8月10日17:00止(以竞买保证金实际到账为准)。
五、资格确认: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在2022年8月10日17: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时间及挂牌地点:
挂牌起始时间:2022年8月3日8:30
挂牌截止时间:2022年8月12日10:00
挂牌地点: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进行。
本次竞买活动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等其他方式报价。受理报名、报价时间:报名报价期限内上午8:3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该地块项目规划条件必须符合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所在片区的总体要求,地块投资强度指标不低于300万元/亩,对年度产值和年度税收不作要求,达产时间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年内,上述地块开发约定纳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
(二)竞买人需将竞买保证金缴交至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专用存款账户,竞买成功后,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出让地块的定金,并可抵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成交价款。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三)竞得人须当即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15日内与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中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在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后15日内与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出让合同约定方式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专用存款账户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
(四)其他费用缴付:竞得人申请办理用地手续及《不动产权证书》涉及的其他税费按相关规定自行向有关部门支付。
(五)地块应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具体指标根据《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琼府办〔2020〕127号)和《关于进一步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有关事项的通知》(琼建科函〔2021〕155号)等要求执行。
(六)根据《关于加强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的意见》(琼自然资规〔2021〕12号)要求,严禁旅馆用地建设项目分割销售和不动产登记有关规定。
八、开发建设要求:
(一)地块须按城乡规划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二)开发建设期限: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80日内动工建设,自动工之日起2年内完成项目的开发建设。如未按期完成计划投资建设和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经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后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九、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十一、咨询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谭先生 电话:0898-86225309、13876269988
查询网址: http://www.landchina.com
http://zw.hainan.gov.cn/ggzy/
http://lr.hainan.gov.cn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