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资规美兰〔2022〕826号
海口市美兰区白龙街道办事处向我局申请补办位于海口市美兰区青年路南边,土地使用权人为海口市白龙乡人民政府,使用权面积为9731.01平方米的海口市国用(籍)字第Q359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经调查,上述《国有土地使用证》已登报挂失,现通告注销,该证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凡对此注销通告有异议者,请自本通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美兰分局提出书面申述。逾期无异议,我局将依法海口市美兰区白龙街道办事处补发上述宗地的《不动产权证书》。特此通告。(联系人:夏女士,联系电话:65361223)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