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邵长春)为深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我省制造业创新体系,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规范海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认定及管理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近日起草了《海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1日至30日,共10天。
《办法》所指海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是在海南省内注册成立,在某一特定领域内,带动能力强,面向制造业创新发展和未来方向,由行业龙头企业、园区平台公司、科研院所、高校、研发机构等各类创新主体自愿组合、自主合作,以独立法人形式建立的新型创新载体。
《办法》强调,鼓励和支持各类创新主体联合建立创新中心,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技术创新和社会资本相结合、资源整合与人才发展相结合、自主创新与开放合作相结合的基本原则,针对行业瓶颈卡脖子技术、关键核心技术和行业亟需共性技术进行重点攻关,突破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和产品,做强一批具有产业技术带动力和影响力的创新型企业,储备一批核心技术知识产权,提高制造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推动海南制造由弱变强提供战略支撑。
新认定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将以支持项目建设方式,
对其软硬件投资500万元(含)以上的,
按照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
升级为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的
按获批准上一年度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和科研经费投入总和的50%,
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
制图/杨千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