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琼01执2629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海南国际仲裁院〔2022〕海仲案字第1248号裁决书及权利人的申请,于2022年9月15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李谊宸与被执行人李鑫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经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以〔2022〕琼0108财保197号民事裁定书保全查封了被执行人李鑫名下位于海口市和平大道26号加州阳光大厦1712房,不动产权证号:琼〔2021〕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021485号。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拟将对上述查封财产予以处置。如对上述财产有异议者,自本公告刊登或张贴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逾期本院将依法处置上述财产。特此公告。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