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企业已停止经营多年,为避免继续存续损害企业、出资人及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海口市琼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决定依法组成国有企业清算组对其进行清算。以下企业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以下企业的债务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逾期清偿的,清算组将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
清算组联系人:邓文富,电话:15308993456、0898-68533919,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华路17号财盛大厦22楼。
海口市琼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国有企业清算组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