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郁丹(身份证号码:460004198202070080)、蔡业伟(身份证号码:460023195308105611)、王遗忠(身份证号码:4600041978022
60019):
因海南红旗绿民实业有限公司(下称“绿民公司”)承担的科研项目“巴戟天规范化种植与产品开发”未通过验收。依据规定,绿民公司应将159725元项目结余经费退回财政。绿民公司在未向本机关报告的情况下已于2020年5月15日办理了工商注销登记,你三人作为绿民公司的股东应承担退款义务。本机关于2023年2月11日向陈郁丹邮寄送达《履行行政协议催告书(行政处理决定事先告知书)》(下称《催告书》),2023年4月15日向蔡业伟、王遗忠公告送达《催告书》,公告期满后,你们未按要求退回。现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下称《决定书》),要求你们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159725元退回指定账户。现因你们下落不明,本机关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决定书》,《决定书》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们有权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期满既不复议又不诉讼,且不退回财政经费,本机关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