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国家部委关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一系列标准和指导意见,按照省、市工作部署,进一步统筹推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发展工作,我局于2021年8月启动《海口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经多轮研讨和修改,目前已形成阶段成果。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进行公示。1.公示时间:30日(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10月20日)。2.公示地点: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http://zzgj.haikou.gov.cn);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信公众号;海南日报;海口日报。3.意见建议反馈方式:(1)电子邮件请发送至:hksghjczc@163.com。(2)书面意见请邮寄至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5号南楼2049房,市资规局村镇科,邮编570311。(3)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时间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4.咨询电话:0898-68724385,谢先生;0898-68724379,樊先生。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