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自然资告字〔2023〕28号
根据《临高县人民政府关于临城镇LC2022-0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挂牌出让方式办理“先租后让”方案的批复》,经临高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将壹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地块的位置及面积:临高县临城镇金澜大道与滨海大道交汇处西北侧,出让地块面积65925.7平方米(合98.89亩),规划用途为商业商务金融混合用地(商业、商务建筑面积混合比例为6:4),土地用途为商业商务金融混合用地(商业、商务建筑面积混合比例为6:4),土地使用年限40年,挂牌出让地块的四至范围详见《临城镇LC2022-03号地块勘测定界图》所示。地块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手续于2022年经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临高县临城镇LC2022-01号地块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的批复》[琼府委托资规(临高)〔2022〕8号]批准。出让地块土地利用条件详见下表:
出让地块用地控制指标:投资强度不低于250万/亩,年度产值不低于300万/亩,年度税收不低于10万/亩,达产时间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8年内达产(含租赁期)。以上出让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该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挂牌地块土地价格已委托有资质的土地评估机构进行地价评估并报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备案,宗地所在区域基准地价为627元/平方米,评估结果为1505元/m2(折合100.33万元/亩),总价为9921.82万元。土地挂牌底价和起始价:出让地块挂牌起始价为9927万元,增价幅度为10万元及其整数倍。底价由临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该地块评估价格、产业政策等因素集体决策确定,在交易活动结束前保密。出让宗地采取“先租后让”方式供应,土地用途为商业商务金融混合用地(商业、商务建筑面积混合比例为6:4),土地使用年限40年,本次“先租后让”的租赁年限为5年,后续出让年期为35年,土地总价款按以挂牌方式公开交易的土地成交价格确定。年租金按土地总价款的5%确定,租赁期满转出让时应缴纳的协议出让价款等于土地成交总价款减去已缴纳的租金。租赁期价款和租赁期满转出让价款均为一次性缴纳。(二)开发建设要求:1.该宗地拟作为我县现代商务服务业项目使用,出让地块须统一规划、统一开发,建设须符合《澜江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2.竞买人须在竞买前与临高县商务局对接,完全知晓该宗地《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租赁阶段)内容。同时,竞买人须在签订《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临高县商务局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租赁阶段),并严格按照《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租赁阶段)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3.竞得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6个月向临高县商务局提出考核评价申请,临高县商务局对准入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经考核评价合格,达到履约条件的,由临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审批和土地登记等手续,竞得人重新与临高县商务局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出让阶段)》;考核评价不合格的,在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后,根据乙方完成情况允许竞得人续租整改一次,整改期最长不超过1年。整改期满考核评价仍不合格的,不得办理协议出让土地手续,临高县人民政府可依照合同约定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和无偿收回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属设施,并追究竞得人相关违约责任。4.竞得人可持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土地租金及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同时,竞得人可持租赁的不动产权证书依法办理规划报建等手续。5.竞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要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和合同约定,及时动工兴建,并按合同约定期限建成,若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建成,应向临高县人民政府申请延期。否则,临高县人民政府将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6.竞得人未依照土地使用权租赁或者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的,不得转租、转让土地使用权。同时,竞得人应当按照土地租赁和出让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竞得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租金、土地出让金或者不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擅自转租、转让、改变土地用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追究法律责任。7.根据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的意见》(琼自然资规〔2021〕12号),该宗地应当严格按照该意见规定执行,禁止将该项目变相改造为具备长期居住功能的“类住宅”建筑的行为。8.竞得人出资比例结构、项目公司股权结构未经土地所在地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发生变动。
二、竞买事项:(一)竞买人资格: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体竞买,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2.经政府相关部门核实,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禁止参加竞买:(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二)保证金及支付方式:本次挂牌出让保证金为5957万元,若5年租赁期价款低于竞买保证金时,则竞得人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扣除租赁期价款后,剩余部分予以退还。同时,竞得人应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一次性缴纳完全部租赁期价款(年租金按土地总价款的5%确定,租赁年限为5年)。逾期未付清全部租赁期价款的,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并由竞得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三)交易资料获取方式:本次挂牌出让手册和文件可从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查看和打印或联系出让人或挂牌人获取。(四)竞买申请方式:本次交易活动采用全流程网上交易方式进行,申请人按挂牌出让手册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五)竞买保证金:竞买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人也可采用银行保函方式(详见挂牌出让手册)交纳土地竞买保证金。(六)资格确认:竞买人的竞买申请文件审核通过,且竞买保证金已按要求交纳的,将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获得竞买资格。
三、时间和地点安排(北京时间):(一)竞买申请时间:2023年10月17日08:30至2023年11月14日17:00。(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17:00(以银行信息系统入账时间为准)。(三)竞买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11月6日08:30至2023年11月14日17:30。(四)挂牌报价时间:2023年11月6日08:30至2023年11月16日10:00。(五)挂牌竞价开始时间:2023年11月16日10:00;取得挂牌出让文件、竞买申请、挂牌报价和挂牌竞价地点: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lr.hainan.gov.cn:9002)。
四、本次挂牌出让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挂牌报价:本次交易活动的挂牌报价和竞价环节采取线上方式进行。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无人报价,挂牌结束;有人报价,交易系统限时5分钟在线询问,有人在此时限内愿意参与竞价,自动进入竞价程序,以竞价方式确定竞得人。(二)确定竞得人后,系统自动向竞得人发送《竞价结果通知书》,并即时告知交易结果。竞得人须在竞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交易竞买申请文件与我局签订《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临高县商务局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租赁阶段),并严格按照《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租赁阶段)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三)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并熟知交易规则和有关文件后,参加网上交易活动。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竞买人对交易规则、出让须知、建设用地使用权信息和使用条件、建设用地使用权现状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四)竞得人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生效之日起按规定期限支付出让金。(五)成交价款不含各种税、费、挂牌服务费,均按有关规定另行收取。(六)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临高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876755970
查询网址:http://zw.hainan.gov.cn/ggzy/
http://lr.hainan.gov.cn
http://lr.hainan.gov.cn:9002/
临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