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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联合工作机制一体发力
我省深入推进“六水共治”与河湖长制融合,建立省人大、省政协、省纪委监委联合监督机制,推动河湖长与属地、部门协同推进流域治理等工作。
(一)河湖长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今年以来,省级河湖长开展巡河调研42人次,推动河湖水质提升、“四乱”整治及河湖治理工作。
省河长办、治水办建立《河流湖库水质督查工作机制》,每月对水质不达标水体进行研判,向河湖长发送提醒函、督办函、通报等共58份,约谈7名市县级河湖长。
建立“林长+河湖长”工作协作机制,河湖长、林长开展联合巡护监测、信息共享、联合会商。
省人大、省政协、省纪委监委开展治水工作问询和联合督察,压实属地党委、政府和河湖长责任。
(二)河湖专项行动扎实开展
省水务厅联合公检法司部门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打击侵占河湖、妨碍行洪安全、非法采砂等违法犯罪行为,立案查处违法案件72件。
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清四乱”,2023年水利部推送的1024个河湖遥感图斑问题整改销号率达96%,省级推送的河湖问题整改237个。
省水务厅与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建立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制度,强化运输、过驳、装卸、堆存等过程管理。
聚焦城市(县城)黑臭水体,制定《海南省城市(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清零行动方案》,每条城市(县城)黑臭水体设立河湖长,推动19条城市(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部如期消除黑臭。
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5平方公里,新增12条生态清洁小流域。
(三)河湖治理协同发力成效明显
制定《推进跨区域流域水环境治理的若干措施》,推动河流跨区域联防联控、共保联治。
三亚、海口、儋州等市县策划实施一批流域综合治理项目,项目逐步由“小散”到“组合”,水污染治理逐步由“一域”到“流域”。
(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基础不断夯实
开展南渡江等15条省级河流管理范围复核,水利普查名录外的3329条河流划界工作完成83.6%,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完成72.5%。
完成30条河湖健康评价。
建立山区河道乡级和村级河长责任人、防汛抗洪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巡查管护责任人等“四个责任人”22547名,向社会公布。
完成水利风景区总体规划修编,计划2025年前打造水利风景区43个。
定安、琼海、文昌、陵水等市县组建水务投资公司,探索投融资路径。
(五)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向好
今年1-11月,全省地表水总体水质为优,193个断面水质优良率为95.9%,同比上升1.0个百分点,优于省级考核目标。
88个城镇内河(湖)水体104个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4.2%,同比上升2.9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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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供水品质提质升级
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4.03%,比2021年底提高4.43%;规模化供水工程服务农村人口比例达59.3%,比2021年底提高6.1%。多个高品质水项目或示范工程投建。
三亚南山景区、大小洞天景区、海口云洞图书馆3个直饮水示范点项目建成。
海口永庄水厂、儋州那大水厂、三亚西部水厂3个城市水厂推进工艺升级改造。
琼海博鳌东屿岛公共区域高品质供水工程投入使用,文昌航天城、临高金牌港、陵水黎安教育试验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4个重点园区高品质供水工程加快建设。
三亚着力解决边远农村地区饮水问题,率先在全省实现城市自来水管网延伸行政村“全覆盖”,实现城乡供水“同城、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 的“五同”标准化服务。
2023年全省已建成投入使用农村饮水提升工程40处,50万人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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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库管理模式精准有效
省级统筹建立“调度库+储备库+专项库”的项目管理模式,畅通上下联动、横向协同工作机制,做好同题共答。
项目管理模式进一步提高全省项目前期工作、资金申报、开工实施质量,2023年投资突破200亿元大关。从“六水”类别来看:
“治污水”建设项目291个,年度完成投资78亿元。
“保供水”建设项目151个,年度完成投资67亿元。
“防洪水”建设项目28个,年度完成投资6亿元。
“排涝水”建设项目67个,年度完成投资18亿元。
“抓节水”建设项目54个,年度完成投资10亿元。
“优海水”建设项目31个,年度完成投资2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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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了明确“标尺”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大模式、六条路径”技术指引出台,三亚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行“投建管养”模式,入选生态环境部典型案例向全国推广。
省水务厅出台《海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大模式六条路径”协同推进的技术指引》,对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选取、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等工作进行科学指导和规范,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提供科学、精准、经济、高效的治理路径。
三大模式、六条路径,即:“近郊纳管式治理、远郊滨水村落资源化利用或达标排放治理、远郊无河道村落资源化利用治理”三大模式,“近郊村落生活污水纳管式治理、远郊滨水村落生活污水集中资源化利用、远郊滨水村落生活污水分散资源化利用、远郊滨水村落生活污水集中达标排放治理、远郊无河道村落生活污水集中资源化利用、远郊无河道村落散居农户生活污水分散资源化利用”六条路径。
截至2023年12月,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61.3%,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提前两年完成国家下达的“十四五”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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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水权交易“多点开花”
我省积极问路水权改革,通过用水权交易,提升水资源的商品价值,实现“谁节水谁受益”良性态势,为下一步推进全省水资源市场化配置迈出关键一步。
今年10月17日,海南省首单用水权成功交易,交易水量0.9万立方米,交易单价1元/立方米,交易期限8个月。
日前,陵水黎族自治县连续开展3单再生水水权交易,交易水量共计30万立方米,交易单价均为0.6元/立方米,交易期限均为2年。昌江黎族自治县成功完成1单原水水权交易和1单再生水水权交易,交易水量分别为2万立方米和12万立方米,交易价格均为1元/立方米,交易期限均为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