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1月3日讯 (记者袁宇)1月3日,海南日报记者从省纪委监委获悉,日前,经澄迈县委批准,澄迈县纪委监委对澄迈县生态环境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哲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哲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骗取巨额公款,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澄迈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澄迈县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哲能开除党籍处分;由澄迈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