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3月26日讯(记者曹马志 通讯员林华婷)第四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以下简称消博会)将于4月13日至18日在海南海口举办。海口海关3月26日发布专属消博会的“免税政策包”,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权威解读。
“封关运作前,对消博会展期内销售的规定上限以内的进口展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海口海关负责人介绍了消博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展品清单。
针对展品类型,海关部门列出每个参展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游具体数量或金额上限:进口家具50件,旅行用品、手提包及类似容器30件,服装及衣着附件30件,皮革制品、毛皮制品、人造毛皮制品30件;光学、照相、电影仪器及设备10件,且单件价格不得超过1万美元,手表、怀表及其他表5件,且单件价格不得超过1万美元……
海南日报记者注意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展品不包括:国家禁止进口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烟、酒和汽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参展企业名单、展期内销售的展品清单由海南国际经济发展局或其指定单位向海口海关统一报送。
海口海关负责人强调,对展期内销售的超出附表规定数量或金额上限的展品,以及展期内未销售且在展期结束后又不退运出境的展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照章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