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将10个乡镇纪委划分为4个片区,每个片区明确由一名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全面推行‘委领导+室组地’工作模式,形成分管领导牵头、联系室指导、乡镇纪委参与的工作格局,将‘单兵作战’变成‘协同作战’,攥指成拳,形成合力。”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积极探索建立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片区协作机制,县纪委监委制定印发《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分片联系工作制度》,进一步整合片区内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力量,强化案件联查、监督联动、乡案联审工作,同时定期举办协作区业务研讨交流会,在强化片区联动的同时,通过交流研讨进一步强化“传帮带”作用,不断提升片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
据介绍,为破解基层纪检监察机构人员力量不足、案件质量不高等“瓶颈”,琼中县纪委监委还以片区协作为载体,制定出台“乡案乡审”工作办法,进一步探索“案件片区交叉互审”的模式,在全县10个乡镇成立5个组,对片区内各乡镇纪委监察室自行立案的违纪违法案件,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刑事判决、裁定和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开展“片区间交叉审理”。同时为规范“乡案乡审”操作程序,还制定了“乡案乡审”文书模板,对乡镇纪委审理工作进行规范,从制度建设的源头抓好案件质量。自该项工作开展以来各乡镇已开展“乡案乡审”1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
“片区协作机制实现了‘县级+乡级’‘老手+新手’‘监督熟手+办案能手’协同作战,让监督更加有力、查办更加高效、惩处更加精准。”琼中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完善片区协助机制,进一步细化规范工作流程,推动各片区之间相互学习、相互联动,相互提升。
(文/梁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