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良子 通讯员钟坚)“这里不能停放电动自行车,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政府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一家农资店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执法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开出以乡镇名义行使执法事项的首张罚单。
海南日报记者从省消防救援总队获悉,为深入推进基层消防力量建设,海南赋予全省237个街镇消防执法权,不断提高基层消防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切实从最末端推动消防安全群防群治。
“基层消防安全是做好消防治理工作的重要前提。”省消防救援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为切实做好基层消防治理工作,省消防救援总队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规定,主动对接省司法厅,科学评估论证,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重点将消防设施损坏、占堵疏散通道、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控制室值班要求不落实等6项消防事项纳入乡镇街道行政执法,确保赋权事项与基层组织执法能力相匹配。今年起,全省各市县政府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审议通过赋权承接工作,督促指导镇街综合执法队伍开展消防执法工作。
“消防行政执法权赋予街镇,既解决了基层‘隐患查得到,整治难闭环’等问题,也推动消防安全监管模式由‘单一监管’向‘综合监管’转变。”省消防救援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破解了基层消防执法力量短缺瓶颈,补齐了基层“有责无权”短板,实现了消防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打通了消防治理“最后一公里”。
“为确保基层综合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消防执法依据、权限和要求等重点事项,提升执法质效,我们还通过‘专题授课+现场教学+跟班学习’的模式对基层执法人员开展培训。”该负责人介绍。
据统计,今年以来,全省各镇街综合执法队员已开展防火巡查检查500余次,排查检查经营性自建房、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等小单位、小场所1800余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3875处,办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45宗,切实解决了镇街消防安全问题“查不到、管不着、改不了”的突出问题,有效提升了基层消防安全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