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成林
学生课业负担重,需要减负,眼下,教师也迫切需要减负。这不,近日,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此举抓住了当前教育教学的痛点,道出了众多中小学教师的心声,利于营造潜心育人的校园环境。
当前,为学校、为教师减负,已经迫在眉睫。为何这么说?先看一看各地的举动。就在不久前,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印发通知,开展专项整治,对社会事务进校园进行规范,不仅在宏观层面明确了目标、范围,也在微观层面提出了审批报备、建立白名单等具体举措。随后,5月8日,湖南放出大招,发布全国首个省级“白名单”,大幅压减进校园事项;近日,广东也印发通知,全流程监管社会事务进校园……各地纷纷行动,祭出“大招”,至少说明两点,其一,大量社会事务进校园让教师苦不堪言,为教师减负是大势所趋;其二,此次减负势必动真格,从制度上予以规范。
被各地教师频频吐槽的负担,有些与教学相关,而更多的却是与教学无关。比如,不定期的检查、评比;不文明交通行为整治、消防教育、焚烧秸秆宣传等进校园;大型活动、重要会议,要求老师上阵;一批批的上级领导视察、外单位参观……有些“规定动作”,甚至与教学八竿子打不着,却也能堂而皇之走进校园。在这种任务摊派下,有些甚至产生了“教学先放一放,先落实某某任务”等本末倒置的畸形思维。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大量社会事务缠身,教师们又哪来的精力传道授业解惑?不仅如此,这种形式主义之累会层层传导,转移至家长身上,让家长和孩子苦不堪言。
既然负担如此之重,学校、教师为何不拒绝?相比职能部门,学校本身就是相对弱势的一方,而且,一些非教学任务甚至与学校考核、教师绩效挂钩,为完成任务,教师只能硬着头皮配合“演出”。可见,教师的负担,根子在层层摊派等形式主义。为教师减负,就要把说“不”的权利还给教师。我省此次专项整治的一大亮点,就是形成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正面清单,未列入正面清单事项一律不得进校园。同时建立健全审批报备制度和监督管理长效机制,从制度上对教师减负予以保障。其中,对于未经审批的督查检查考核评比事项,明确指出中小学校有权拒绝,理直气壮为教师撑腰。
其实,教师减负是老生常谈的话题,相比以往,这一波减负措施,指向更加明确,内容更加具体,也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但“当下改”易,“长久立”难,好政策还需要严落实。如何更快把制度立起来,严格审批备案,防止一些部门钻正面清单的空子;如何让教育督导“长牙齿”,及时打击社会事务违规进校园行为;如何畅通一线教师反映问题渠道等,都是对相关部门抓落实能力的考验。而从更深层次看,唯有从严整治各领域、各部门存在的“重形式、轻内容”“重留痕、轻实效”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才能从根子上铲除无关事务进校园的土壤,让校园成为专心教书育人的安静之所。
教育有规律,教师有主业。对学校来说,少一些打扰,就是最好的尊重。守好权力的边界,严防形式主义进校园,让学校安心办学,让广大教师潜心育人,才能让教育回归本质,让下一代更加健康地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