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三亚6月10日电(记者李梦楠)6月10日,海南日报记者从三亚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该检察院日前与三亚市委依法治市办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法治督察和法律监督协同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共13条,从强化线索移送、深化业务协作、做实检察建议“办复”等方面作出工作要求,推动法治督察与法律监督深入协作、全面联动,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规范履职。
《实施意见》将建立健全法治督察和法律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协同会商机制、衔接反馈机制、信息共享机制、行政争议协同化解机制、行政合规与刑事合规衔接机制等6项联动机制,从制度机制建设层面确保法治督察和法律监督的规范有序衔接。
《实施意见》还充分结合三亚实际,将文化遗产保护、营商环境、旅游消费等领域及相关重点事项纳入协同联动监督范围,同时发挥知识产权检察办案中心、各区城市运行综合指挥中心等三亚特色机构的作用,切实增强监督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