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孙慧 通讯员尹建军)近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红毛镇“垦地融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省级)试点的社会资本投资主体公开遴选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发布,这是海南首次采取“信息公开+实施方案评选+土地超市”方式,遴选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主体。
《公告》要求,试点按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全程运作、全担风险”的原则,经过竞争性评选实施方案遴选确定社会资本投资主体后,双方签订《投资对赌协议》,明确双方权责,约定退出机制,试点总投资不低于2亿元,具体条款由双方另行约定。中选人优先实施开展生态修复项目及建设用地整理项目中的人居环境整治等子项目。中选人可参与试点区域村庄规划的编制和优化提升,实施中应优先支持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组织村民承接土地平整、植树造林、小型基础设施等简易工程或以工代赈。
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新方式遴选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主体,一是有利于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让好的资源找到好的实施主体(投资主体),防止资源错配;二是在“三区三线”规划引导和自然资源部相关规程的约束下,充分发挥企业对产业发展的主导作用,确保产业项目落地和产业融合发展;三是探索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助推相关地区乡村振兴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