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苏庆明)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网站发布《海南岛中部山区热带雨林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4市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2024年版)(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文件所称4市县为五指山、白沙、保亭、琼中。负面清单涉及农林牧渔,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5个门类,限制类涉及其中的13个大类、禁止类涉及其中的34个大类。清单所列产业不涉及由国家规划布局的产业(如核电、铁路公路航空运输、跨流域调水等),准入条件均严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以下简称《指导目录》)。
列入禁止类产业包括《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限制类中与所处重点生态功能区主体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不相符合的产业;鼓励类和允许类中在该区域不具备区域资源要素禀赋且与所处重点生态功能区主体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不相符合的产业。列入禁止类产业涉及的项目禁止新建、改扩建,禁止范围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列入限制类产业包括《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鼓励类和允许类中具有区域资源要素禀赋但与所处重点生态功能区主体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不相符合的产业。列入限制类产业涉及的项目应遵循相关空间布局和环境管控要求。
在《海南省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的一类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限制类产业按禁止类执行。涉及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世界地质公园等应依法依规管控的区域,依照法律法规执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仍需执行国家和海南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的规定且不得擅自放宽,如前述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有严于清单要求的,相关产业自动遵循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