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椰林12月4日电 (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王迎春 通讯员彭兰 林宏圣)“针对巡察发现的土地经营流转不规范等集体‘三资’(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财务报账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请按照巡察建议进行整改。”近日,陵水黎族自治县委巡察办向该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发出《巡察建议书》。
深化运用巡察建议书,是该县推动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整改整治,做好“后半篇文章”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陵水县委巡察机构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作为村级巡察的监督重点,针对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制发巡察建议书,推动有关部门开展行业整改治理,进一步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自收到巡察建议书后,相关部门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对全县11个乡镇1261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就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经济合同、债权债务、工程项目等四类突出问题开展整治。同时,还推动出台《关于村(居)委会支票的管理流程(试行)》等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监管长效机制。
据悉,自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陵水推动问题整改311个,收回、整改支出不规范资金139.08万元,整治超长期、超低价等不规范合同120个,完成涉及金额300万元工程项目整改2个,化解村级债务债权156.72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用好巡察建议书,聚焦巡察发现共性问题精准发力,以巡察实际成效回应群众关切。”陵水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