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文城12月11日电 (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高懿)12月11日,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从文昌市人民政府获悉,为保障近期该市空域的安全,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决定12月10日08时起至12月16日24时止,禁止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飞行活动,加强文昌市所辖空域管理。
据悉,此次临时空中限制区为全市的行政区域空域。在临时空中限制区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进行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在地面以及空中进行起降、飞行活动,禁止使用系留气球等悬挂装置,禁止燃放孔明灯。期间,需要利用小型航空器进行应急作业的飞行活动,须按照有关程序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在禁飞期间,涉及小型航空器、航空器材管理和使用的单位,要加强对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的监控,严格落实禁飞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