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和《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环办监测〔2018〕19号)评价,2024年11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7.8%,其中优级天数比例为55.4%,良级天数比例为42.4%,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2.2%,无中度及以上污染天。
环境空气质量排名靠前的市县分别是五指山市、乐东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排名靠后的市县分别是定安县、文昌市和海口市。受台风“摩羯”影响临高县站房损坏,11月各项污染物有效天不足,不参与排名统计,全省17个市县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如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