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服从组织的处理决定,也感谢组织对我的悉心培养和教育,我今后一定汲取教训,认真反思,加强对集体资金的管理,时刻牢记党纪国法。”近日,万宁市北大镇纪委在对某村村民小组组长林某开展谈话诫勉时,林某作出深刻的自我检讨。
这是万宁市纪委监委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治未病”的一个缩影。“第一种形态着眼防患未然,抓的是‘小事小节’,但关系的却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大局。我们有的干部规矩意识不强,犯了小错误,这时候提出严肃批评,对‘破纪’边缘的干部进行教育提醒,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据了解,今年以来,万宁市纪委监委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通过提醒谈话、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对党员干部身上出现的违纪迹象或轻微违纪行为扭住不放,防止“小毛病”向“大问题”转化,充分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坚持做到无病常防、初病早治。今年以来,全市谈话提醒、约谈和诫勉谈话共计600人次,充分发挥挺纪在前的“预警”作用。
在坚持“治病救人”的同时,万宁市纪委监委也注重“源头防治”,坚持打好“预防针”,开展新提拔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新入职公务员廉政培训、财务领域专项纪律教育……此外,该市依托新打造的党风廉政教育基地,面向全市党员干部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时刻提醒干部坚守好底线,筑牢纪律防线。
(文/黄震球 李洁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