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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投资账户灵活便捷且助力人民币国际化。境外投资者在参与试点时,可在海南自贸港内银行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NRA账户)及自由贸易账户(FT账户)等,通过这些账户购买试点资管产品,账户使用具有较高灵活性。同时,《实施细则》鼓励以人民币计价及结算,这一举措在为投资者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将进一步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
中国银行海南金融研究院副院长王少辉认为,从境外投资主体看,试点面向境外机构投资者和境外个人投资者,开放范围比之前的资本市场互联互通渠道更大。从跨境开放模式看,海南跨境资管试点采取的是单边主动开放的模式,面向全球开放,不限特定区域,体现了海南作为自贸港更大力度、更高水平面向全球单边开放的导向。
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国人民银行设定初始试点总规模,即境外投资者购买的试点资管产品资金净流入规模上限为100亿元人民币,未来可根据海南自贸港经济金融发展形势、国际收支形势、市场实际需求等,动态调整规模上限。
王少辉认为,此次跨境资产管理业务试点,能够发挥自贸港制度型开放优势助力“双循环”发展,为境外投资者提供更多投资境内市场的渠道,有助于吸引境内外资产管理机构的进入,将海南打造成为连接国内国际资本市场的独特支点,在金融开放领域体现海南自贸港作为“双循环”重要交汇点的战略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