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南国都市报 |南海网 |南岛晚报 |证券导报 |法制时报 |海南农垦报 返回首页
2025年10月22日 星期三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1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省出台实施意见,以制度创新护航自贸港绿色高质量发展
进一步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

  本报讯(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周晓梦 通讯员周海燕)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关于进一步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目标,聚焦高质量发展与碳达峰要求,提出九方面改革举措。

  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面,《实施意见》明确建立与国土空间规划充分衔接的动态调整机制,推动成果数据实时共享,探索符合海南自贸港建设需求的管控模式,为重大规划、重大项目落地提供科学指引。

  根据《实施意见》,产业园区管理机构、专项规划编制机关在编制相关规划时,需精准识别中央及省级环保督察指出的问题、群众重复信访的环境问题,衔接碳达峰、能耗双控等政策要求,提出规划优化方案,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风险,推进降碳减污协同增效,规划环评的宏观预防作用将进一步强化。

  在优化建设项目环评管理、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全面推动产业园区内各项环境管理制度衔接互动等方面,《实施意见》也明确了具体要求及举措。

  根据《实施意见》,在服务保障上,我省将动态更新重大项目环评服务清单,通过专人跟进、全程跟踪、开辟绿色通道等措施,保障重大项目落地;产业园区管理机构或市县政府每三年开展一次园区环境质量监测评估,编制评估报告并共享数据,入园项目环评可直接引用相关数据,减少企业重复监测成本。

  为确保改革不偏离生态保护主线,我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与第三方市场规范。省生态环境厅每季度将对简化环评、“打捆”审批的环评文件开展不低于50%比例的质量复核,对严重质量问题依法处理。

  《实施意见》还明确环境管理“硬要求”,省生态环境厅将定期评估市县及园区环境质量,若发现环境质量明显降低,将取消相关区域享受改革政策的资格,确保改革始终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本省新闻
   第003版:本省新闻
   第004版:要闻
   第005版:本省新闻
   第006版:理论周刊
   第007版:理论周刊
   第008版:中国/世界新闻
用新的伟大奋斗创造出新的历史伟业
思想之光照亮奋进之路
锲而不舍 久久为功
进一步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
我国首个国家级深水油气应急救援基地在琼启用
2025崖州文化研讨会在三亚举行
海口买新房可单方申请办证
113人入选海南第五批省级非遗传承人名单
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