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现发布《2025年第四季度海南省生态环境质量公报》。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1月
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优良,优良天数比例为99.0%,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其中,优级天数比例为69.3%,良级天数比例为29.7%,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1.0%,无中度污染及以上污染天。各市县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范围为95.7%~100%。
全省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PM2.5浓度为15微克/立方米,PM10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SO2浓度为4微克/立方米,NO2浓度为8微克/立方米,CO浓度为0.6毫克/立方米,均符合国家一级标准;O3浓度为122微克/立方米,符合国家二级标准。与去年同期相比,PM2.5、PM10、SO2和O3浓度分别下降3、4、1和14微克/立方米,NO2和CO浓度持平。
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192个1省控监测断面(点位)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为95.8%,同比下降1.1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断面,同比持平。19个市县中,文昌市水质轻度污染,东方市、临高县水质良好,其余市县水质为优。
省控河流水质为优,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为97.2%,Ⅳ类比例为2.1%,Ⅴ类比例为0.7%,无劣Ⅴ类断面。其中,南渡江、昌化江、万泉河流域,西北部和南部诸河水质为优,东北部诸河水质良好。141个监测断面中,文昌市珠溪河河口断面水质中度污染;万宁市东山河后山村、文昌市文教河坡柳水闸、东方市罗带河罗带铁路桥等3个断面水质为轻度污染,其余断面水质优良。超Ⅲ类水质断面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化学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断面超标率分别为2.1%、2.1%、1.4%。
省控湖库水质为优,优良湖库比例2为90.2%,Ⅳ类比例为7.3%,Ⅴ类比例为2.4%,无劣Ⅴ类湖库;轻度富营养的湖库4个。41个主要湖库中,高坡岭水库水质中度污染、轻度富营养,湖山水库、跃进水库、深田水库水质轻度污染、轻度富营养,其余水库水质优良且呈贫营养或中营养状态。超Ⅲ类点位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点位超标率分别为5.9%、3.9%、3.9%。
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
水源地水质状况
全省33个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同比持平;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标准,符合国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要求。
城镇内河(湖)水质状况
全省实际监测评价的88个城镇内河(湖)水体104个断面(点位)中,98个断面(点位)水质达到相应水质目标,达标率为94.2%,同比上升3.8个百分点。劣V类断面有5个,占4.8%,同比下降3.9个百分点。超标指标为氨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断面超标率分别为4.8%、1.0%和1.0%。
近岸海域水质状况
全省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为优,优良(一、二类)水质比例为99.65%,同比下降0.32个百分点;劣四类水质比例为0.15%,同比上升0.15个百分点。劣于二类的水质出现在文昌清澜湾近岸海域,污染指标为无机氮。
重点区域环境质量状况
7个重点园区海水水质总体为优,各监测指标均符合或优于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特征污染物均未检出。
海口东寨港、文昌冯家湾、陵水黎安港、陵水新村、乐东莺歌海等5个海水养殖区环境质量等级均为优良,满足养殖环境质量要求;万宁小海、东方板桥镇、临高后水湾等3个海水养殖区环境质量等级均为较好,一般能满足养殖环境质量要求。
主要森林旅游区空气负离子水平
全省主要森林旅游区空气负离子浓度处于较高水平,霸王岭空气负离子平均浓度为6526个/立方厘米、尖峰岭为7116个/立方厘米、五指山为4780个/立方厘米、七仙岭为4744个/立方厘米、铜鼓岭为4135个/立方厘米、吊罗山为5505个/立方厘米、呀诺达为8047个/立方厘米、亚龙湾为5040个/立方厘米,均优于世界卫生组织规定清新空气1000~1500个/立方厘米的标准,对人体健康有利。
审图号:琼S(2025)028号。
1 省控地表水共设193个断面,本季度实际监测192个,南坤镇合水村断面因迈湾水库蓄水被淹没无法采样。
2 该比例计算为某项目的数量除以总数,数值修约依据《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8170-2008),可能出现所有类别比例加和不等于100%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