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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出台规定严控中小学考试次数
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三至六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1次期末考试

  本报讯(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党朝峰)日前,海口市教育局出台《海口市中小学日常考试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控制考试次数,进一步规范海口市中小学日常考试管理,提升日常考试质量,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实施细则》规定,中小学日常考试,是指普通中小学在日常教学过程中,为了检验学生阶段性学习效果、服务于教学改进而面向年级全体学生组织实施的考试,不含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日常考试管理坚持“育人导向、科学规范、减负增效、安全有序”的原则,强化过程管理,严格质量标准,注重结果运用,服务学生成长。

  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可通过游戏、实践、课堂观察等方式进行学习情况评价;三至六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1次期末考试。小学三、四年级每场纸笔考试时间不超过60分钟,五六年级不超过90分钟,初中不超过120分钟,普通高中按相关规定合理设置考试时长。

  初中各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1次期末考试,可根据不同学科教学实际需要,适当安排1次期中考试。初三年级第二学期由市教育研究培训院组织1—2次市级模拟考试。

  普通高中各年级要严格控制统一考试次数,高一、高二年级不组织全市统一期中或期末考试。高三年级由市教育研究培训院分别在第一学期开学初和第二学期各组织1次市级模拟考试。学校在市级模拟考试的基础上,根据高三复习需要严格控制考试频次,杜绝出现“半月考”“以考代学”的现象。

  严禁面向小学各年级和初高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或跨校际考试。义务教育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名义变相组织考试。

  学校须在新学期开学前,将本学期各年级考试计划(包括考试科目、时间、性质等)在校内公示,并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计划一经备案,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

  实施细则还规定,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学校应以成绩报告单、学业诊断分析报告等适当方式,将学生个人考试结果及分析诊断信息一对一反馈给学生及其家长。不得向学生和家长提供他人的成绩数据,注重保护学生隐私和自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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