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3月19日电(记者何晓 邹多为)记者19日从海关总署举行的发布会上获悉,为进一步提升进口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便利进口食品贸易,海关总署近日修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及配套实施公告,相关政策措施将于2026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长李劲松表示,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境外食品生产企业注册申请数量快速增长,有必要进一步完善注册管理制度。
李劲松介绍说,新规更加突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强化源头管理,全过程监管。同时充分考虑与已有注册制度的衔接性,目前全球已注册企业的进口食品贸易不仅不受影响,还将通过新规得到更大便利。其中,针对肉与肉制品、燕窝与燕窝制品2类食品外的已注册企业,实现有效期到期自动延续。
“对于新申请注册的企业,新规将通过优化注册申请方式、简化申请材料、增设‘清单注册’快捷通道等方式推动进口注册办理更加高效便捷。”李劲松说。
新规还明确,已获得注册的企业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时,应当在食品包装上标注在华注册编号或者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批准的注册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