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罗霞)近日,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海南自由贸易港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围绕推动货物贸易优化升级、促进服务贸易自由便利、创新贸易新业态新模式等三方面提出16项措施,进一步提高海南自贸港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
货物贸易方面,聚焦汽车、石化新材料等重点产业,提出优化保税监管、保税交割、研发测试等支持举措,加强贸易与产业融合发展,助力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服务贸易方面,在医疗、保险、职业资格认可等服务业领域进一步扩大自主开放,提升外籍人员入境、执业便利化水平,推动旅游业、现代服务业等主导产业创新发展。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方面,探索拓展保税维修、再制造等新业态,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与香港全面深化合作,提升与粤港澳大湾区的协同发展水平,激发贸易发展新动能。
《通知》强调,有关部门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力支持、指导和帮助海南省落实好各项政策,促进外贸提质增效。海南省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分解,抓好落地实施;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全流程监管,切实做好风险防控,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在10月29日举行的商务部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2025年12月18日海南自贸港启动全岛封关运作以来,商务部积极支持海南落实封关政策、推进贸易等领域的开放创新发展,取得新成效。此次印发的《通知》主要有三方面亮点。一是创新贸易管理模式。比如,对从境外进入海南保税仓储设施内,并用于出口的航空煤油,可按国际标准进行检验;又比如,将外国机构来我国合作主办部分涉外经济技术展的行政许可,委托海南方面实施。二是回应经营主体诉求。企业在海南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以保税再制造方式生产的产品,允许进入国内自贸试验区。三是扩大高水平自主开放。包括符合条件的境外企业,无需在中国境内注册,就可以使用海南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的保税设施;外籍医师在海南的执业许可有效期从1年延长到3年等。这些举措将进一步提升海南自贸港贸易管理和服务能力,带动相关产业提质升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