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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乌鲁木齐5月16日电 (记者李晓玲)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消防局经过调查确认,发生重大火灾的新疆德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德汇国际广场,对“1·2”重大火灾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消防部门同时认定,新疆德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德汇国际广场总经理张献开,对火灾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新疆德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钱金耐,对火灾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消防局了解到,发生重大火灾的德汇国际广场,未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内部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违法占用消防车道设置摊位,未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对员工的安全培训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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