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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5月27日讯 (记者陈成智 彭青林 特约记者王素芝)汶川大地震给世人极大警示,也必将对未来建筑工程抗震防灾工作产生深远影响。省建设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抗震防灾工作。
通知要求,要在工程建设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的全过程抓好工程抗震防灾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保证工程抗震能力达到国家规定的抗震标准,重点保证医院、供水、供电、道桥、学校、住宅等工程的抗震安全。
通知要求,尽快建立健全工程抗震监管体制。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设置工程抗震管理科股,设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防震减灾法》等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市县的建设工程抗震防灾工作计划。
通知要求,各市县要在今年内完成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的编制工作,从总体上做好城市抗震防灾工作。
通知要求,各市县要实行农民工匠认证制度,加强对村镇建筑工匠和村镇建设管理人员的工程技术培训。要加强对农村民居工程的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
通知还要求,要加强质量监督,切实把好新建工程抗震设防关。具体要求包括:
各市县要根据城乡规划积极开展不良地基土情况调查,确保各类市政设施、公共建筑等容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建设项目避开不良地段,最大限度降低地震灾害;
加强工程抗震质量动态监督。省建设厅将组织开展年度工程抗震质量抽查,对违反工程抗震规范、标准的责任单位依法处罚,依法推进抗震防灾工作;
各房地产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抗震设防标准进行房地产项目投资建设,严禁向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明示或暗示降低工程抗震设防标准;
各市县要全面清理钢筋市场,对市场上质量不合格钢筋严禁在建设工程中使用,以保证钢筋的抗震质量;
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立即会同教育、卫生、财政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本地学校(含幼儿园)、医院、办公楼、住宅等人群密集的公共建筑、城市道路、桥梁、水、电、燃气管网等设施工程及村镇民居的工程抗震设防安全检查工作;
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尽快修订完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要建设与城镇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就近预防地震避难所,以供地震发生时人们应急使用。
此外,通知还对勘察设计单位、勘察设计审查机构、施工单位等也各提出了不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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