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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王红卫 通讯员胡拥军)记者近日从三亚市相关部门了解到,三亚“5·13”火灾直接责任人王某因涉嫌失火罪已于近日被三亚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5月13日,三亚市新民街71号福辉百货店发生火灾。过火面积166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57.86万元,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
火灾发生后,三亚市公安消防部门经过调查访问、现场勘验和物证鉴定,认定这起火灾是放置在三亚市新民街71号二层楼梯间的打火机爆炸引起的,福辉百货店的老板王某对这起火灾负有直接责任。依据海南省失火罪立案标准,三亚市公安局日前依法对王某予以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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