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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德清
现在,这边贝塔斯曼正在中国惨淡收兵,那边网络文学公司正在盛大开场。贝塔斯曼退出中国市场固然可惜,但是,14年固守陈旧的商业模式并进而丧失在网络时代战略调整的机遇,则让其对今天的失败无话可说。
贝塔斯曼暗淡的身影或许正是网络文学崛起的背景。近日,上海盛大网络在京宣布,成立盛大文学有限公司。三家著名原创文学网站———起点中文网、晋江原创网、红袖添香网成为其下属的全资公司和投资公司。这无疑是国内原创文学界的一个标志性事件。在发布会现场的座谈中,传统作家刘震云、郭敬明、海岩等笑言要积极向网络文学靠拢,以谋求更好的“饭碗”。
现在,再去争论网络文学的特征以及主流非主流等问题,已经没有了实质意义。近年来,文学创作的主体已经淡化了传统作家与网络作家的身份差别。而从理论意义上来说,是否可以称之为文学,当然也并不因为其传播载体的不同而有所差别,毕竟,我们不能说写在龟壳上的东西是文学,而在印刷术时代就没有文学了。因此,网络文学与传统文学的实质差别并不在于文学属性上的基因突变,而是在于商业模式的不同。
盛大在此时大手笔进军网络文学产业,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网络文学产业的盈利模式日渐清晰,依靠收费阅读、广告、策划出版以及游戏、影视产品的开发,起点中文网等网络文学产业的中坚们已经实现了盈利或者看到了扭亏为盈的曙光。虽然,读者阅读文学网站VIP作品时需要支付千字两分或三分钱的费用。这看起来不起眼的两分钱,到了写手手中,就成了百万元的年薪,而对网站来说每天几千万的点击量累积起来,也是一笔丰厚的收入。网络文学甚至无须将文字变成纸张,就可以实现各方面的盈利。而将作品开发成网游、电影、电视、书籍则是抢传统文学产业的饭碗了。原创文学网站已经突破了传统文学产业对图书出版、发行模式的依赖,实现了网上收费阅读与网下产品附加值开发两条腿走路。显然,网络文学可以兼容传统文学产业的商业模式。未来属于谁,已经不言而喻。
(据《深圳商报》)
网络文学盈利模式的核心在于技术。网络文学与传统文学的实质性区别,不是在文学,而是在网络。网络为作者提供了自由发挥的空间,同时也提供了作品传播与获利的新渠道,并进而形成成熟的商业模式。 ———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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