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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放权限减少微观干预
根据“三定”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更好地发挥地方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在投资管理方面的作用。
为此,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及时修订调减投资核准目录,大幅度提高国家核准项目的规模(限额)标准,缩小投资审核范围,下放投资审核权限。
集中精力抓宏观调控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根据“三定”方案,进一步转变职能,“集中精力抓好宏观调控”。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发挥国家发展规划、计划、产业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导向作用,综合运用财税、货币政策,形成更加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提高宏观调控水平。
内部机构新设五个司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与以往相比,新“三定”方案对国家发展改革委的一些具体职能进行了调整,内设机构也随之发生了一些变化。
新设“产业协调司” 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工业和服务业发展的重大政策、规划、战略等问题。
新设“基础产业司” 具体承担统筹能源、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等方面的职责。
新设“西部开发司”和“东北振兴司” 具体承担这两个区域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的统筹协调。
新设“应对气候变化司” 承担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具体工作。而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节能减排方面的具体工作,则由“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承担。
记者 周英峰
(据新华社北京8月2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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