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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邵长春 特约记者孙体雄)为减轻农村居民医疗负担,乐东黎族自治县决定从今年8月起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标准。
此次乐东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标准为:乡镇医疗机构起付线为零,300元以下医药费用(含300元)报销30%,超出部分医药费报销比由原来的65%提高到80%,县级医疗机构报销比由原来的53%提高到65%。门诊慢性病补偿封顶线由每人每年报销1000元提高到2500元,正常分娩在各级医疗机构每次的定额报销由250元提高到300元;全年补偿封顶线由1.2万元提高到3万元(包含慢性病补偿及分娩补偿)。
乐东此次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标准,预计每年可为农民减少超过1000万元的医疗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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