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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9月04日 星期四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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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与物价联动机制首次启动
因物价上涨,本月起我省城乡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分别多获补贴9元和14元
本报海口9月3日讯 (记者黄晓华 通讯员夏志军 石青理)我省今年8月建立的低收入群体生活补贴、城乡低保补贴、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将于本月首次启动。记者今天从省民政厅了解到,城市和农村低保对象将于本月起每人每月分别增加补贴9元和14元,确保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生活水平不因价格上涨而降低。   据介绍,我省城乡低保标准将随物价涨跌幅度而波动。如果连续3个月内,每月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升达到或超过3%时,就将启动联动机制。CPI如果连续3个月回落到3%以内,即停止机制运行。但当价格指数上涨幅度达到或超过15%时,另行研究补助标准和办法。   低保标准增加分为3个档次,如果CPI涨幅低于5%时,给城乡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每人每月增加补贴不超10元;涨幅在5%和8%之间时每人每月增加补贴不超17元;在8%和11%之间时每人每月增加补贴不超24元;在11%至15%时每人每月增加补贴不超32元。   根据对前3个月我省CPI的测算,我省决定对城乡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进行补贴,给城乡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每人每月增加补贴24元。但由于城乡低保联动机制补贴的基数是各市县2008年5月份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和五保供养水平,7月份起我省已为城市低保对象增发补贴15元,为农村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增发补贴10元,因此,9月份起将为城市低保对象分别增加补贴9元,为农村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增发补贴14元。   据了解,目前城乡低保联动机制启动实施的方案已制定,发放补贴工作将于9月上旬展开。  (相关报道见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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