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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9月27日讯 (记者文刚 通讯员周平虎)针对目前曝光的三辆在东线高速公路多次超速的机动车所有人仍没有接受处理这一情况,省交警总队今天发出最后通牒,要求车主在10月8日前来接受处罚,逾期将每天收取3%滞纳金。
9月9日,警方通过媒体通报说,一车牌号为琼A68898的黑色梅塞德斯S350奔驰车,自5月25日以来,在东线高速公路有超速交通违法记录32次,其中有8次时速均在165公里以上,即超速50%以上,最高时速达203公里。而车牌号为琼E30000的白色宝马,在东线高速公路有超速违法记录47次,已过年审期而未年审。当然,这还不是超速次数最多的车辆。警方介绍说,一车牌号为琼AB1818黑色帕萨特,同样在这个时段,在东线高速公路超速驾驶114次。一时间,议论纷纷的网友将其称为海南“牛”车。
据警方介绍,当天见报后,车主曾以各种方式表示要前来接受处理,但一直没有实际行动。今天,省交警总队向上述三辆车主发出最后通牒,要求车主持驾驶证、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08 年10月8日前到省交警总队违法处理大厅接受处理(联系电话089866761529)。对当事人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作出相应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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