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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10日 星期五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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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要提前收地,花商要求足额补偿,双方发生争执——
一花卉基地被村民围堵
事发海口周仁村,区政府介入调解以维护双方权益
本报热线66810222消息(记者林伟)10月8日下午5时左右,海口市海榆中线4.5公里处的周仁村花卉基地的几个出口处,突然被人用砂石堵住(见右图,林伟摄),基地的电线同时被人为割断。造成该基地无法将花卉运出,花商们担心持续断电无法抽水浇地,花卉将枯死。   花商:   合同未到期村里要收地   花商龙女士对记者说,堵路、断电都是秀英区周仁村的村民干的,为的是把在这种花的花商赶走。她介绍,这个花卉基地有10多户花商,共向周仁村村民租地150亩左右。有的花商早在2001年就来这里种花了,花商们与村民签订的租地合同都没有到期,还有四五年左右。   花商李先生说,周仁村准备在花卉基地上建居民点,要求花商们尽快迁走。但是由于村里只给花商每亩500元的补偿费,这么低的费用花商们根本不同意。   区政府:   花商租地手续不完善   10月9日上午,海口市秀英区政府召集周仁村的村干部和花商们进行协调。区政府副区长黄鸿儒告诉记者,周仁村将花卉基地收回是为了新农村建设,统一建居民点。   黄鸿儒介绍,花商们租地的手续并不完善。17户花商除个别有村委会盖章同意外,大都是与村民个人签订的租地合同,没有经过其他村民、村委会的同意,更没有镇政府的批准。按农村土地流转的有关法律规定,农村经济组织外的人承包土地经营,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同意,并有村委会盖章且经镇政府批准。   2007年3月,周仁村根据该村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准备将花卉基地的100多亩土地收回统一建居民点。2007年12月,市规划局批复同意该村居民点修建详细性规划。周仁村计划今年12月开始动工平整土地。   争议焦点:   补偿费该给多少   黄鸿儒说,早在去年4月,周仁村要求花商们撤离时,花商们已经向市政府反映。去年的4月、7月,区及镇里都已经做过多次调解。   去年7月18日,区政府召集双方协调时,要求村里对花商搬迁基地给予一定的补偿,并要求村里在规划部门未批复居民点的修建规划前,仍可让花商继续经营。经村委会召开全体村民大会讨论,最后村民大会决定给予花商每亩500元的补偿。   黄鸿儒介绍,周仁村现在基本上没有集体经济收入,每亩500元的补偿款,是从某单位征用该村的土地款中支取的。他说,花商们如果认为每亩500元的补偿太低,可以提出自己的要求。“但是花商们的补偿要求也要切合村里的实际,不能漫天要价。”   黄鸿儒告诉记者,已要求村干部教育村民,对花商们不能采取过激手段,双方要协商解决此事。他表示,目前双方的矛盾焦点是补偿费用多少的问题,区政府将尽力协调双方达成协议,保障双方的利益。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解决。 (报料人: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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