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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有了一个“特殊考核”。12日,广州市长张广宁表示,举全市之力打好水环境治理攻坚战,要建立考核监督机制,将水环境治理纳入政府和部门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对完不成计划任务的单位,要予以通报,对工程质量出问题的,要严肃处理。后年七月各区领导要游河涌。(11月13日《广州日报》)
“特殊考核”其实是“环境考核”,在环境问题逾加受到重视的今天,这样的“特殊考核”多多益善。
和广州一样,这些年来多数城市在发展起来的同时,城河都不同程度地受到了污染。于是城市形成了一种极端:一方面,绿化越来越到位,城市越来越漂亮;另一方面,昔日曾给人留下无限美好回忆的城河,却变得越来越脏。这是发展的代价,更是我们环保意识不到位付出的沉重代价。显然,这与城市发展现状、市民期望不相吻合。
对于城市来说,大街大道是“面子”,更多是做给外人看的;对于市民而言,更重要的是“里子”,即小街小巷的整治。同样,在水环境治理上,珠江等大江大河的整治虽然重要,但整治更多有着宣传广告的效应,而对于市民来说,更重要的可能是小河小沟。因为,这是他们的栖身之所,这直接影响着他们的生活质量。
如何保证在大江大河整治的同时,确保小河小沟不被忽视,这就需要通过制度的力量,从“市长治河”走向“全市治河”。广州的“特殊考核”,正起着这样的作用。
因为各种原因,当前我们还不能完全放弃GDP占主导的考核体系(而且这一体系也有着一定的合理性),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可以对考核体系进行一定程度的修补完善。而“特殊考核”,正承载着这一重任。它在不大改变原有考核体系的同时,引入新的理念,注入新的内涵,既有操作性,又能确保水环境治理目标的实现。应该说,在环保形势严峻依旧,环保意识尚不到位的现实下,“特殊考核”具有推广的价值和意义。
“特殊考核”充分尊重了民意。面对市民的呼声,张广宁表示,“群众最有发言权,群众说好才是真的好”,“对着又黑又臭的河涌,我们无法向群众交代”。而要让群众满意,需要从全局上考虑,大江大河、小沟小河一起整治;需要通过制度设计,将水环境治理纳入政府和部门工作目标考核体系,以此把责任下移,把压力层层传递。惟有如此,才能让群众满意,才能还民众碧水蓝天。故而说,“特殊考核”多多益善,所有民心所系都可纳入“特殊考核”中。
□ 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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