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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1994年,我国已开始动议“择机”燃油税事项。
1997年,全国人大通过《公路法》,首次提出以“燃油附加费”替代养路费等,当时燃油税是新一届政府作为税费改革的突破口提出来的。
1998年10月,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审议的公路法修正案草案里,将“燃油附加费”改为燃油税。由于各界意见分歧较大,全国人大曾经两次否决了这个议案。经过多方协调,1999年我们国家通过了《公路法》的修正案,修正了第36条,上面提到国家可以采取依法征税的办法筹集公路的养护资金,其中还说了具体实施步骤和办法由国务院来做出规定,事实上燃油税前期的铺垫工作已经完成。
到了2000年,据称,燃油税方案基本成型,2004年已进入人大审批程序,但此后几年,有关部门的表态一直都是要择机实施,而这合适的时机却迟迟未能来到,算一算从提出到现在,前后共历经了14年。
燃油税之所以“难产”,居高不下的油价是主因,按照国际上的普遍观点,开征燃油税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契机就是低油价,因为低油价能够减少一些行业由此而带来的阵痛。
时至今日,国际油价大跌,开征时机基本成熟。除去油价的因素外,影响燃油税的另一个难题是,燃油税的推出还将涉及多方利益的分割,其中包括征收环节及征收对象等,在征收环节上,费改税之后,收费主体将会由交通部门转改为税务部门,那么相关部门的收益问题就成为了交通部门的担忧,而对于交通部门来讲面临的更大难题是,目前全国公路收费系统大约有30万左右的工作人员,燃油税一旦开征,这30万人将面临失业危机,如何妥善安置这30万征费人员,也是令人头疼的问题。 (侯 辑)
国际燃油税
怎么收
迄今为止,国际上已经有130多个国家开始实施征收燃油税,尽管征收的力度各不相同,但目的都是为了控制汽车能源消耗,以及筹措资金进行道路交通系统维护。其中美国对汽油征收30%的税率,英国税率是73%,日本税率是120%,德国税率是260%,法国的税率是300%。燃油税在国际上被认可为是一项以提高油品价格来控制消费总量,提升能源使用效率的财政政策,普遍被视为是最有效的财政调节手段。以日本为例,拥有一辆车重1100公斤,排量1800CC,价格180万日元,也就是约合12.6万元人民币的轿车,日本消费者从购置到之后九年使用期间,燃油税便要达到44万日元,约合3万多元人民币。在日本开车,加油会感觉特别贵,普通轿车加满一次50升左右的标准油要7000日元左右,约合人民币490元,其中大约60%都是燃油税。 (侯 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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