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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11月30日联合宣布,从12月1日起将“家电下乡”实施范围扩大到14个省区市,并从明年2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推广,各地实施时间统一暂定为四年。
据证券日报报道,据测算,连续四年在全国农村对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四类农民需求量大的产品实施“家电下乡”,可实现家电下乡产品销售近4.8亿台,累计可拉动消费9200亿元。
分析人士指出,面对世界金融危机给我国经济运行带来的挑战,在全国推广“家电下乡”,对农民购买家电实行财政补贴,是我国扩大内需尤其是挖掘农村消费市场潜力、缓解家电行业困境、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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