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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2月3日讯 (记者卓上雄)为培育国际市场,努力保持全球金融危机下的海口航空市场景气度,海口市政府常务会今天审议通过进一步鼓励航空客运市场开发暂行办法,在延续此前鼓励措施的基础上,加大了对国际航线(含港澳台地区)的奖励力度。
据了解,海口市鼓励航空客运市场开发政策于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2006至2007年,海口市已颁发财政奖励金1037.6万元,对增加海口市航空进港人数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作用。
为积极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对海口航空市场带来的影响,海口市决定加大对航空客运市场开发的奖励力度,并对原政策进行了修订。新政策明确,自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海口市政府对飞抵海口美兰机场的航空公司和包机商将给予奖励。奖励金按原有航线新增客源进港人数、新开航线或包机(整架包机)进港人数计算。包机奖励仅限于新开航线,对包机商给予奖励后不再对包机所属的航空公司重复奖励。
对国际航线(包括港澳台地区)的奖励拟按下列标准办理:航空公司执飞国际及港澳台原有航线新增进港客源按每人50元人民币的标准进行奖励;航空公司或包机商执飞新开国际航线及港澳台进港客源,洲际航班按每人70元人民币的标准进行奖励,亚洲地区航班按每人50元人民币的标准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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