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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政协委员黄慧敏认为,长期以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等国有单位 “公车私用”现象十分严重。因此,黄慧敏建议,除少数特殊工作需要保密的部门或岗位的公车以外,其他公车可考虑安装GPS系统,以有效抑制公车私用及公车使用费的虚报冒领等问题。(1月20日《广州日报》)
我觉得这个建议有点不靠谱。且不说为反腐,在每部公车上装GPS又要多花纳税人多少钱,而装了GPS之后,又怎么样呢?按照该委员的说法,似乎只要公车一旦安装上GPS高科技系统,就能完全遏止住“车轮子腐败”。这种看法显然有点一厢情愿,也低估了腐败现象的“生命力”。
反腐败过程从来都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只要领导干部有公车私用的冲动,他们总会想方设法去逃避GPS系统的监管。他们可以采取种种手段让GDP系统“失灵”,可以将随车系统关闭时公车私用,而在系统开启时办理公务;甚至,还可以通过更高的技术手段,让GPS系统提供假信息。这些应对措施,在科技发达的今天并不是什么难事。
另外,控制GPS系统的终究是人,是纪委等反腐败部门。谁又能保证,在发现公车私用问题后,掌握信息的有关人员不会对个别公车“网开一面”?毕竟,人情风、关系网,在时下的官场是一种公开的“潜规则”。
公车私用等消极腐败问题,之所以屡禁不止、禁而不止,并不是制度缺乏,我们并不缺少相关惩处和惩戒制度,我们也不是无法发现类似的公车私用问题(其实,公车使用状况所属单位最清楚),关键还是执法执纪人员敢不敢查处和较不较真的问题。不从根本上解决“人”的因素,即使装备上卫星定位系统,即使装十套八套,也与反腐败工作无直接意义。
而如何解决“人”的因素上,首先要让代表人民群众的人大机关和监督机关“硬”起来。要让人大发挥好财政预算监督,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对财政经费把好关。让个别领导干部无公车可以私用,也无钱拿公车来私用。其次,要将每一台公车的消费情况,完全暴露在民意的“阳光”下,让老百姓参与公车使用情况的测评,并与公车使用者的官帽挂钩。问题是一定能够从根本上解决的。
□ 毕晓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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